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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Q9电子今天起再发这个后果自负朋友圈发广告很危险!

发布时间:2024/06/16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CQ9电子今天起再发这个后果自负朋友圈发广告很危险!昨日,广东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解读该《暂行办法》时表示,根据新政,朋友圈发广告,应注明属广告,且应对广告的发布担责,这并不意味着完全禁止在朋友圈发广告。

  有时候帮朋友转发汽车广告到朋友圈,现在看到新规定,我很担心,是不是这类广告不能发了,一旦发出来要被处罚?

  “并不是说不让发广告,而是不能随意发广告。因为每一条发出的广告,不管是作为广告主还是广告发布者,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。这里的意思是,你一旦发布了广告,就成为追责主体,广告涉及虚假不实内容、发布未经审查的特殊广告等违法内容,也应担责”。

  “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广告,是指通过网站、网页、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,以文字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或者其他形式,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。”

  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性展示中的广告,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的信息的展示依照其规定

  “这里需要区分广告与信息,如果发布者没有参与经营,那就仅仅是信息分享行为,但如果参与了经营,则会被界定为广告发布。”广东省工商局广告监管处处长林阳表示。

  就上文李女士的情况而言,帮忙朋友发汽车广告CQ9电子,将这个内容转发到朋友圈,如果是最初在朋友圈发布广告的人,应该:

  3、根据是否参与经营,可区分信息与广告,但因为很多时候无法自证没有参与经营活动,你就别乱发推荐信息了……

  在公众号上,有讲述自己的经历、分享感受的文章,但文末笔锋一转,或推荐个人使用的护肤品,或成了某个公司的推销内容……这些软文也要标注广告字样吗?

  根据新政,互联网广告要显著标明“广告”,使消费者能够辨别,而互联网媒介上直接或者间接推销商品或服务的文字、图片等都在广告之列。

  前半段故事和后半段的广告应分开,只需在后半段标注广告即可;如果不拆开,整个策划文案就需要统一标注为广告。

  对于互联网广告不具有可识别性的,按照《广告法》相关规定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对广告发布者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;

  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的,或未经允许在用户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广告链接的,责令改正,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。

  @阿那克·西米露:在朋友圈发广告的人,发布者自己也要判断,明白意思吧?假使这些完全......无中生有的东西,你在朋友圈说了一遍又一遍,你等于......也要担责吧

  很多人都会被这样的事情打动,情不自禁地献出爱心。但是,献爱心也有一定风险:募捐者家庭实际情况谁知道?募捐费用如何支配谁知晓?

  来源:新华网(newsxinhua)、新闻晨报、齐鲁晚报、武义普法(wuyipufa)、信息时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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